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办公用品发放规定(暂行)
日期:2019-05-13 00:00:00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13

办公用品发放总原则是按需发放,满足教学、办公基本所需,统一发放物品由后勤处采购,每学期初统一发放,非统一发放物品由各部门填写财务处制定的物品采购单,主管院领导、财务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后勤处采购,各部门领取。

统一发放物品发放标准:

1、专任教师

备课本2本,听课本1本,教师业务登记簿1本,横格纸或稿纸1本,水性笔2支,红油笔1支。

2、处室人员(兼课教师参照专任教师)

横格纸1本,稿纸1本,公用笺1本,笔记本1本,水性笔1支。

3、办公场所(按学期发放)

毛巾1条,香皂1块,洗衣粉1袋,会议记录本1本,其它物品以旧换新。

4、劳保用品

按相关规定统一发放。

5、其它各部门根据不同工作性质、职能所需物品,由各部门填写采购计划,主管院领导、财务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后勤处采购,各部门领取。

此规定从20163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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