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疾病防控制度
日期:2019-05-13 00:00:00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8

为增强学院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我院疾病防控制度。

一、学院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医室,保证学院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院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进行传染病及多发病相关知识讲座,举行有关传染病预防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制定日常预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

5、学院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设立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院院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院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院分管安全地领导兼任,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院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院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学院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1、同一班级、同一宿舍,一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院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学院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确保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院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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